一般不建议将重庆交通设施用地挂牌出让,因为这些用地一般是为保障公共交通和交通安全而设立的,具有重要的公益性特征。如果交通设施用地挂牌出让,可能会影响公共交通和交通安全,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。此外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交通设施用地的转让和使用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管理,用途不得随意转让或变更。因此,如果交通设施用地的转让或变更用途确实需要进行,则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,并经过严格的审批和管理,以确保交通安全不会影响公共交通。
交通设施属于市政工程,其土地使用性质应为转让特征。铁路、公路、港口、机场等土地属于交通设施用地范围。其特点是土地使用性质单一,免费使用。它广泛且数量众多。由于交通设施用地是政府用地,因此无法买卖。